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安排
珠海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安排
接上级文件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对口自主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现阶段是2013级学生(2014、2015级同学可以预先了解,往届生需到市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二、报考条件:考生所报读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属于同一专业大类;
取得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具体证书要求由高职院校在招生章程和简章中明确。
三、考试相关
1.形式: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
2.内容: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3.地点:考试由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报考哪间高职院需到该高职院考试。
4.时间表
4月9日在各高职院校综合文化考试;
4月15日公布入围考生名单;
4月17日技能考核或面试,5个工作日后通知结果;
5月10日前完成录取。
四、学校组织工作安排
1. 3月17日至3月18日在校本部组织高考补报名工作,对象为2013级去年12月首次报名阶段未参加报名的学生。
2.将2016年相关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的专业资料通过校园网、实习qq群等形式提供给需要报考的学生。
3.学生自行访问各个高等院校网站进行报考。(具体要求按照各个高等院校通知来做)。
4.协助学生解决报考时所遇到的问题。
如果在报考期间遇到问题,可根据各个院校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如果需要中职阶段学籍证明可到学校教务处开证明。相关事宜可咨询校本部教务处郑宜锟老师,电话:8614785。(珠海理工Q群:284389387)。
附件:(粤教考函[2016]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珠海理工香洲校区教务处
20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