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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指导小组规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专业建设指导小组规程

一、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小组的目的及意义

为适应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加强专业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使学校各专业的建设发展能与社会、企业发展相适应,使我们的办学更贴近企业,贴近社会,实现培养“零距离”上岗人才的目标。我校决定成立“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小组”。

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小组是由学校聘请我校各专业骨干教师及有代表性的专业教师组成,是专业培养目标、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审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和实习基地建设的智囊机构。搞好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小组的工作,对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合理的专业课程,科学合理的安排学生实训实习,建设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完善与市场接轨的职教办学机制,加快职教产学研的步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等都有积极的意义。

二、专业建设指导小组的工作内容与职责

1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需求和职业岗位对人才的要求,确定本专业培养目标及岗位(群)所需的能力和知识;

2 、审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方案;

3 、审定本专业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实训大纲、教材;

4 、审定本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考核的标准及方法;

5 、指导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协助组建校外实训基地,逐步实现专业建设与产学研相结合;

6 、研究本专业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7 、指导、推荐毕业生就业;

8 、对本专业师资培训提出建议;

9 、沟通信息,传递专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交流改革经验。

三、专业建设指导小组的组建及人选

由各专业部根据专业的发展需要提名推荐本专业部的骨干教师及有代表性的教师作为候选人,由学校研究确定后正式颁发聘书,每期二年。

四、专业建设指导小组的工作方式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方式。各专业部根据工作情况每学年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并不定期交流信息。学校每学年召开一到两次会议开展集中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

 

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

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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